男扮女網上相親4天騙取7千獲刑8個月 男博士中招
男扮女網上相親 詐騙七千元獲刑8個月
男博士墜入網戀騙局被騙七千余元,騙子被揭穿后仍囂張炫耀,警方網上追逃跨地抓獲
圖片來源于網絡
2017年7月,有關“男博士網上征婚,4天被騙7400元,騙子向其炫耀騙術”的多篇文章在網絡傳播轉載。12月18日,這起“男博士征婚被騙”案在海淀法院開庭審理。騙局中冒充女性“李婷”的男子徐某被法院以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,罰金1萬元。宣判后,被告人徐某未當庭提起上訴。
微信設局4天騙取7463元
小張2016年博士畢業(yè),在北京某著名科技企業(yè)擔任工程師,收入不菲。但因為忙于學業(yè),一直沒有談戀愛。2017年,他在某婚戀網站上注冊了會員,5月22日認識了西安姑娘“李婷”。
從自拍照看,李婷相貌清秀,她對小張聲稱自己在超市工作。認識當晚,李婷以讓小張請吃外賣為由,向小張索取了第一個紅包50.5元。隨后以想吃冰淇淋為由,又索要了第二個紅包300元。此時李婷表示,小張的舉動讓她很感動,能不能給她發(fā)個520元的紅包,她想截圖到朋友圈炫耀,然后會給小張退錢。隨后,小張支付520元后并未要回退款。
次日,小張突然被拉到一微信群內,李婷的同事以偷偷解鎖李婷手機為由,要求小張發(fā)紅包。小張再次發(fā)紅包后,李婷又向小張借錢,稱因為同事偷拿自己手機,兩人吵翻了,現(xiàn)在需要還給同事之前欠的錢,并發(fā)送了兩人吵架的聊天記錄。之后,小張陸續(xù)轉給收款人李某某3200元,并應李婷要求,轉賬生活費888元。
在后來的數(shù)日內,李婷通過買手機、買車票來北京看小張等理由,陸續(xù)向小張索要紅包。7月22日至7月25日4天內,小張通過支付寶、微信陸續(xù)支付7463元。
但是到了兩人相約見面的時候,小張沒有見到李婷,只得到了一條李婷出車禍的消息。此時小張終于意識到,自己認識“李婷”,只是一個騙局。
騙術被揭穿 騙子“炫耀”被抓
被騙后的小張為了收集證據(jù),與騙子周旋。李婷也沒有從小張?zhí)庬樌郊t包,騙子的騙局被拆穿。
然而,此后騙子并沒有祈求小張不要報警,或者拉黑小張,而是高調地和小張討論業(yè)務。竟囂張地聲稱自己“獵物太多,忙不過來”,即使有人報警,“警察也不管”。李婷隨后又向小張發(fā)了一張數(shù)額為177484.98元的微信零錢截圖。
6月17日,小張報警。根據(jù)李婷的微信賬號及支付寶收款賬號,公安機關于7月初鎖定犯罪嫌疑人徐某。經網上追逃,7月31日,海淀公安在安徽省安慶市將犯罪嫌疑人徐某抓獲。而李婷則是徐某假扮的。
庭審中,徐某交代自己在貼吧上學會了這種詐騙手段,于是想試一下。微信號是用徐某的名字實名注冊的,綁定的銀行卡也是自己的卡。但照片是從網上下載的,收款的支付寶是自己老婆的賬號,同事是自己用另一個賬號假扮的。
海淀法院經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,數(shù)額較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最終,法院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8個月,罰金1萬元。
宣判后,徐某并未當庭提起上訴。
■ 說法
“婚介平臺未采取必要措施需承擔連帶責任”
庭后,主審法官表示,雖然在本案中,無法立案、詐騙多人、收入不菲等確系徐某編造,但目前通過假意戀愛、索要紅包等方式詐騙他人錢款的犯罪手法并不鮮見,且罪犯均為男子。
法官提示大家,一方面,提高網上戀愛交友的警惕性,不要因為小額紅包、借款而放松警惕;另一方面,一旦發(fā)現(xiàn)犯罪可能,及時搜集、固定證據(jù)并報警,不要輕易聽信犯罪分子或其他人士的不實勸阻。
然而,在此類案件中,婚戀網站作為婚介平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呢?北京華訊律師事務所主任張韜律師認為,如果受害人認為網絡平臺有過錯,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權之訴,平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承擔過錯責任。
根據(jù)《侵權責任法》規(guī)定,“網絡用戶、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,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
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,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刪除、屏蔽、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。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,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。
另外,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網絡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,未采取必要措施的,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。”
張韜表示,按照上述規(guī)定,如果網絡平臺明知或者應知“騙婚”情況,怠于處理或者沒有處理,將會被判決承擔連帶責任。 (記者王巍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