廣東佛岡一男子拐賣智力殘疾婦女獲刑七年
來源: 南方日報 ┆ 時間: 2019-03-21 14:53:23
拐賣婦女兒童罪在我國是一個較重的罪名,法定最高刑為死刑。婦女兒童本身就屬于較為弱勢的群體,被拐賣者的人生軌跡從此改寫,陷入水深火熱的可能性顯著提高。
路上看到流浪的疑似智力殘疾的女子葉某某,鄧某寶便起了賊心拐賣,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。
2015年10月5日下午,鄧某寶駕駛摩托車經過廣東省清遠市佛岡縣湯塘鎮(zhèn)大埔村委某路口時見到葉某某獨自一人,疑似智力殘疾。鄧某寶起了賊心,回想起譚某曾拜托他介紹對象,便搭載葉某某到佛岡縣湯塘鎮(zhèn)譚某家中,表示如果合適就將葉某某以1300元賣給譚某做老婆。譚某便留葉某某在其家中住兩天看是否合適。
2015年10月7日下午,鄧某寶再次來到譚某家中。譚某以葉某某不適合做老婆為由,要求鄧某寶把人帶走。鄧某寶隨即駕駛摩托車把葉某某搭載到佛岡縣湯塘鎮(zhèn)大埔小學路口附近,留下葉某某便離開。
2015年10月9日23時許,葉某某在佛岡縣龍山鎮(zhèn)學田路市場路口被家人找回。經鑒定,葉某某案發(fā)時患重度精神發(fā)育遲滯。
佛岡縣人民法院認為,被告人鄧某寶在明知被害人精神不正常,無法溝通,對被害人的身份等信息一無所知的情況下,把被害人帶到收買人家出賣,其行為已構成拐賣婦女罪,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。2019年2月,清遠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駁回上訴,維持原判,一審判決已生效。(記者 袁小燕 通訊員 朱小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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